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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消费维权保护神
——记湖北省“十佳基层消费维权志愿者”黎昌福
作者:李闽 熊开金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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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昌福在投诉站接待来访的村民

■李 闽 熊开金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他不是工商干部也不是消协工作人员,只是一位经营小杂货店的普通农民。可是,他却有着一股执着的义务维权情结,并且在这条路上一走就是16年,成为基层农村消费维权的一面旗帜。他就是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董场村消费维权志愿者黎昌福。
  据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张琼介绍,16年来,黎昌福的投诉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6件、咨询81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余元。辖区工商机关连续5年没有接到一起董场村农民的消费申诉,当地农民亲切地称黎昌福为“家门口的保护神”。

甘当义务维权员

  5月18日,记者来到董场村消费者投诉站,投诉站就设在黎昌福开的小杂货店里,调解室是一间五六平方米的房间,一整面墙上挂满了村民送的锦旗和各种荣誉牌匾,另一面墙上张贴着投诉站工作职责,桌上整齐地摆放着消费者投诉登记本。记者翻了翻,消费者的投诉记录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最近的一起投诉是今年4月21日,处理结果一栏显示“已协调经销商按发票全额退款,经办人黎昌福”。
  现年49岁的黎昌福,早先是一位办事公道、颇具正义感的村组干部。自1988年开始,他和妻子在村里经营起一家小杂货店。当时,不少乡亲经常在游商那里买到假货,加上自身维权意识淡薄,大多自认倒霉。黎昌福对此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就自愿帮助他们把商品拿到卖家去调换,受到乡亲们的称赞。黎昌福的维权热情也越发高涨,从1995年起,在工商机关的支持和指导下,黎昌福干脆把自家的门店改成了投诉站,把自家的面包车作为维权车,把自己的电话用作维权专线,正式开始了他的义务维权之路。
  记者在董场村走访时,提起黎昌福,村民们纷纷竖起大拇指。村民熊传林告诉记者,2008年9月,正值学校开学,董场村来了几个书商,宣传一本《数学速算法》如何神奇,售价100元,吸引了许多小学生。部分村民向黎昌福反映了情况。黎昌福发现该书标价7元,印刷字迹模糊,后几页甚至将数学题都解错了。他马上意识到该书可能是盗版书。于是,他立即与村民赶到售书现场,质问书商“为什么这书定价7元卖100元”。书商称,这本书进价高。黎昌福亮出了投诉站义务维权员的身份,要他们一起到工商所把事情说清楚。书商先是悄悄地向黎昌福口袋里塞2000元现金,遭到拒绝后想企图开车逃走。情急之下,黎昌福挡在车头前,一面号召村民把路堵住,一面赶紧给工商所打电话。很快,纪南镇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经检查,这批书属盗版。经协调,书商退还了128位村民的购书款。

誓做维权护卫员

  16年来,黎昌福时时刻刻把消费维权放在心上,只要村民一个电话,他就会放下手中的活,丢开自家店里的事,开着自己的车去为村民维权。时间久了,当地农民只要一遇到消费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就会找他,他在当地渐渐有了名气,乡亲们称赞他,不法商贩害怕他。
  黎昌福告诉记者,维权路上并非一帆风顺。去年9月,董场村12户村民向黎昌福投诉称,在荆州市一家种子经营部买了一批标称山东产的“中黄37”黄豆种籽,共计1148公斤,种植了150多亩地。到了收获的季节了,这批黄豆仍然只长豆苗不结果实,预计损失15万元。村民多次找到种子经销商要求解决,经销商置之不理。
  黎昌福认真听取了村民们的投诉,并逐户登记购种发票,到田间核实种植面积。经联系,荆州市种子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种子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认定种子没有质量问题。黎昌福不死心,专程驱车到长江大学农科研究所请教农业专家,反复研究种子的包装和说明,并上网查询“中黄37”黄豆种子的相关资料,发现该品种的种植区域为北京、天津、山东等地区,未标注可以在湖北地区种植,经销商未向农民说明,涉嫌误导。有了依据,黎昌福与4户村民代表一起,第五次找到经销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经销商终于同意赔偿。不久,12户村民高兴地拿到了1.722万元的赔偿金。这一忙乎,自家店里的生意耽误了不少,但通过自己的努力为12户村民挽回了部分损失,黎昌福心里美滋滋的。
  黎昌福的妻子陈顺香对记者说:“他开始帮农民维权的头几年,我确实反对过。看到他放着自家生意不做为别人讨公道,听到一些闲言碎语扑面而来,想到家里遭到不三不四的人砸门砸店的怪事,心里就窝火。可时间长了,看到他为村里的农民帮了那么多的忙,解决了很多问题,听到别人的感谢声,我心里就不火了。”

愿当自费宣传员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多更好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16年来,黎昌福每年都会自费购买一批消费维权的书籍和报纸,分送给当地农民以及荆州城区的经营者,获赠者达1000多人次。仅购买《食品安全纠纷实用法律手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索赔全程操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点问答》、《种子法》等书籍就耗资3000余元。
  每年的3月15日,无论是啥天气,黎昌福都会在家门前摆上桌子,接受农村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还自己出钱拉横幅,印发宣传单,向农民们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为了让乡亲们能更直观地了解消费维权的知识,连续5年,他自费出资近两万元请来民间戏班子,自编一些消费维权方面的节目在村里演出。
  荆州区工商局工商干部刘拥军告诉记者,通过黎昌福多年来的宣传,董场村的农民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权观念、科学消费意识等大大增强,能够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也明显提高。
  荆州市消委会会长黄晓海这样评价黎昌福:“他开创了在乡村推出3·15特别节目的先河,让农民在听戏的过程中学习《消法》知识。”
  16年来,黎昌福的投诉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6件,咨询81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52万余元。黎昌福先后被评为湖北省“十佳基层消费维权志愿者”、荆州市“十大维权人物”,荆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优秀共产党员,他所在的维权站点也被评为荆州市“十佳维权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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