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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依托区域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推进集市农业向超市农业跨越——
抓好4个环节 力促农超对接
作者:曾义 吴采平


    ■曾 义 本报记者 吴采平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结合辖区农业大区的特点,依托区域优势,重点抓好4个环节,努力促进农超对接,实现“集市农业”向“超市农业”的跨越。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局长陈培向记者介绍,目前,该区首批名优农副产品已成功进入武汉市中百仓储、家乐福等大型超市和市场,对接品种有金口牌蔬莱、土地堂牌南瓜、法洒藕带、郑店奥儿健粉丝等14个优质农产品,农超对接订单数量达5000万公斤,总计金额8500万元,8000余农户每亩平均增收在千元以上。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作为发展超市农业的“准入证”来抓,推动标准化规模生产。该局以全区蔬菜、瓜果、粮食、水产养殖等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对辖区名、优、特、新农产品进行全面梳理,统一登记造册。各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培育1至2个知名农副产品,督促涉农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为农超对接创造条件。各涉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标准化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加强质量把关,精心打造了一批信得过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产品种植(养殖)面积、产品年产量、品种质量、市场需求等指标的严格考核,确定了14个特色农副产品为重点推广产品,积极向外推介,直接与超市进行产品检测互认、标准互认,形成了一条农副产品进超市的绿色通道。
  ——把农产品品牌创建作为发展超市农业的“身份证”来抓,推进品牌化经营。为了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该局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创品牌,即主动把商标工作职能向农村廷伸,为涉农企业提供设计、查询,申请注册商标一条龙服务,指导优质农产品向品牌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用品牌,即创新工作方式,指导涉农企业和农户正确使用证明商标。同时,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帮助农民和涉农企业护品牌,即大力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行动,积极帮助涉农企业开展维权行动。
  ——把壮大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和经纪人作为发展超市农业的切入点来抓,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首先是突出龙头企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使之成为农产品进超市的主力军。推行引导、跟踪、限时、延时、规范等5项服务,局所两级普遍建立了大中型企业联系点制度,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以务实的态度加大对涉农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目前,全区有涉农企业218家,其中14家龙头企业形成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连锁化销售。其次是迅速扩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使之成为农产品进超市的生力军。从登记工作入手,适当降低农村经纪人从业资格条件和登记注册条件,对从事农副、畜禽、水产、土特产品经纪业务的农村经纪人,免收包括注册工本费在内的各类费用。同时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从业素质,该局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2期,累计培训农村经纪人800余人次。
  ——把政府引导作为发展超市农业的有效方式来抓,推进市场化运作,为农产品进超市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该局制定了《农副产品与超市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基层工商所围绕“六个一”狠抓落实,即:牵起一条线,搭建一座桥,签订一份合同,构建一个平合,推出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着重从主体登记、商标注册,食品安全、合同监管及产品宣传等方面实施具体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同时,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合同帮扶“四到户”长效机制,即: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到户,合同订单备案建档到户,合同双方诚信公示到户,合同争议调解到户,把各项政策规定和保护措施落实到合同条款中。通过合同规范,涉农企业和超市有了稳定货源,做到了让广大农户只管种、不愁销,有效维护了广大订单农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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