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陈 庆 邹 军记者朱 海)近日,江西省上高县工商机关成功调解一起涉农纠纷。
6月27日,上高县工商局接到该县徐家渡镇雪田村黄某等3位农户的申诉,称他们于6月20日在徐家渡镇一农资经销店购买了18公斤稻种,试种后出现出芽率低的情况,找该店换货被拒绝。工商人员受理申诉后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农户家里了解情况,一路前往农资经销店展开调查。
经查,农户们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发芽率低是由种子质量问题造成的,还需考虑到天气、耕作等实际情况。至于种子质量问题,需要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鉴定。为避免影响农户农耕播种,工商执法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向农资经销店店主和农户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和服务“三农”的有关政策。通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店主向3位农户提供18公斤新稻种用于补种。至此,这起涉农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