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强 本报记者 朱 海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出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投诉,经销商退回消费者购车款3280元。
投诉 前不久,消费者李某购买了一辆3280元的电动自行车,结果第二天就出现了故障,电瓶使用时间短,与说明书上标称的充满电后的理论行驶路程相差较大。李某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当即为其更换了一组新电瓶,但问题依然存在。李某提出退车,经销商只同意换车。双方协商不成,李某向万载县消协投诉。
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迅速对此事展开了调查。经了解,李某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两次发生故障的时间在购车后的7天内。经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退回李某购车款3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