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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业主担心安全抵制办幼儿园办园一方诉业委会一审胜诉
作者:胡婕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胡 婕 记者薛庆元)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赛世香樟园小区业主以安全隐患为名,联合抵制南京秦淮晨光幼儿园 (以下简称晨光幼儿园)在小区里开园。此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决议,不允许该幼儿园开张。晨光幼儿园将小区业委会和业主大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业委会决议。日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业委会决议,驳回了幼儿园对业主大会的诉讼请求。
  据晨光幼儿园园长唐晓洁介绍,赛世香樟园小区22栋楼和26栋楼之间的区域,原本是规划用来开办幼儿园的,晨光幼儿园在此建设分园且主体已基本建成。今年年初幼儿园准备招生时,遭到小区业主的反对。据了解,幼儿园之所以受到部分业主抵制,一方面是因为小区今年年初曾发生过一起女业主被保安奸杀的命案,小区业主担心幼儿园开张后导致外来人员进出小区,影响小区安全;另一方面是因为业主担心幼儿园和部分居民建筑距离过近,可能会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此后,该小区业委会通过决议,不允许幼儿园开张。晨光幼儿园故将小区业委会和业主大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业委会决议。
  庭审中,晨光幼儿园代理律师表示,幼儿园已将小区内的幼儿园建设用地以商品房的形式购买下,土地性质标明为教学用地,因此,幼儿园办园符合规定。业委会代表称,除了考虑到安全问题以外,小区业主对幼儿园的需求不大,周边幼儿园已能满足业主的需求,他们更关心小区的治安以及生活环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民间自治性组织,全体业主有权依照合法程序共同决定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事项,但不得侵犯个别业主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该案而言,晨光幼儿园在赛世香樟园小区内购得的房产,经南京市规划部门行政许可用于幼儿园教学楼,幼儿园的房产证、土地证也明确记载房屋性质为私有房产,上述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得撤销、变更或宣布无效。
  此外,因幼儿园诉请撤销的决议系以业委会名义发布,并非业主大会,故不支持幼儿园对赛世香樟园业主大会提起的诉请。9月9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赛世香樟园小区业委会不服,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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