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通讯员李绍龙)近日,湖北省房县工商局对一酒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侵权“国窖1573”白酒22瓶并处以罚款。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标有“国窖157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白酒22瓶,,而店主却不能提供该批名酒的有效进货单据,仅有一张纸条上写着:国窖1573酒22瓶计3200元。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当场鉴定,证实该白酒系假冒侵权产品。执法人员遂以涉嫌商标侵权扣押了该全部白酒,并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店主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