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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设最低消费引发纠纷 和解
作者:彭小炜 叶熠斌 朱海


  本报南昌讯(彭小炜 叶熠斌 记者朱 海)近日,江西省定南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最低消费引发的消费纠纷,平息了一场“干戈”。
  4月15日晚11时,定南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张某电话申诉,称他和朋友在县城一家歌厅唱歌,实际只消费了860元,可在结账时歌厅工作人员却要按最低消费收取1500元,双方争执多时未果,希望工商机关调解。
  工商执法人员随即赶往事发歌厅调查。原来,张某于当晚7时通过电话,在歌厅预订了一个大型包厢。但在电话里,歌厅工作人员没有告知张某有关最低消费的规定。当张某与朋友唱完歌结账时,尽管实际消费金额为860元,但歌厅工作人员要按最低消费规定收取1500元。张某认为按最低消费标准收费明显不公,拒绝买单。歌厅方面称,店堂已经明示了每类包厢的最低消费标准,即使不足也要按最低消费标准收取。双方互不相让,争执不下,情绪也越来越激动,张某的几个朋友还和歌厅保安相互推搡,幸好在旁人的劝阻下没有引起更大冲突。
  了解事情经过后,工商执法人员分别找到张某和歌厅负责人,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支付酒水费和包厢费共计1060元,使这场因最低消费引起的“干戈”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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