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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橱柜起争执 和解
作者:周振玲 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周振玲 记者张文章)日前,福建省寿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鳌阳分会调解了一起投诉,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2013年11月中旬,消费者李先生在某橱柜店订购了一套全实木板橱柜,总价为5700元。经销商承诺该橱柜用料为全实木板,若有偏差,愿承担一切损失。12月初,新橱柜安装完毕,李先生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一块泡沫板边角料。李先生拒付该橱柜货款。在与经销商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先生向寿宁县消委会鳌阳分会投诉。
  消委会人员进行了调查。原来,经销商接到订单后,按照客户要求向福州某厂家下单订货,订单标注用料为实木板。随后,经销商收到厂家发来的这批材料。出于对厂家的信任,也为了图省事,经销商只是稍加清点数量后就急忙把这批材料运往客户家安装,对此次进货缺乏必要的验货程序。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先生支付部分价款1600元,而经销商的损失将自行与厂家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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