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素芝 本报记者 周余涛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一位消费者牛先生反映,西安市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内公共自行车租车系统升级,旧的租车卡作废,他去退卡时被告知办卡所交的25元工本费不予退还,只能换取一张新的长安通卡,而长安通卡的工本费为18元,新卡换旧卡时产生的7元工本费差价也不予退还。
牛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退休工人,家离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较近,平时主要的休闲活动就是在此游玩。为了方便,他办理了一张公共自行车租车卡,交了200元押金,100元预存费,25元工本费,共计325元。办卡时,工作人员告知牛先生,若办理退卡,工本费不退。
2013年10月18日,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公共自行车系统升级改造,原来的租车卡作废,统一使用长安通卡进行自行车租赁。公园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牛先生办理退卡业务,称除了退押金和预存费用外,25元工本费不退。牛先生提出异议,来到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公司理论。该公司同意为牛先生免费更换一张长安通卡,该卡的工本费为18元,租车卡与长安通卡工本费之间的7元差价不予退还。
对此,牛先生表示难以接受。牛先生称虽然在办卡时就退卡不退工本费做了约定,但退卡并不是他的自愿行为,是因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公共自行车租车系统升级,才导致他被迫退卡,所以应将25元工本费退还给他,而不是简单地用新卡换旧卡了事。
大明宫遗址公园管理公司公共自行车租车卡业务负责人赵女士向记者表示,该公司确实在为持有租车卡的消费者办理退卡业务,但有关退还工本费一事,她并没有正面回答。而对于记者提出的租车卡换长安通卡后,是否会将7元的差价退还消费者,赵女士含糊地表示因有使用损耗费所以不能退还差价。
北京军政律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律师徐建衡认为,消费者办理租车卡时,虽然双方就退卡不退工本费做了约定,但现在是大明宫遗址公园管理公司单方面终止服务,属于违约一方,消费者属于被迫退卡,该公司理应将租车卡的工本费全额退还给消费者,而不是只更换一张18元工本费的长安通卡,而且就算是消费者接受换卡的方式,该公司也应将剩余的7元差价补退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