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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厂家多收费 和解
作者:王海波 袁娟 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王海波 袁娟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2013年10月2日,王先生自驾车到潍坊出差,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联系,某汽车修理厂把车拖回滨海后拆开发动机准备维修。后因需维修的项目过多等原因,王先生不同意在汽车修理厂修理,提出要到汽车4S店维修。汽车修理厂要求王先生缴纳3000元的费用,王先生认为收费过高不合理,双方发生争执。无奈之下,王先生向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到汽车修理厂进行调查。经了解,拖车、拆装发动机确实产生了费用,但汽车修理厂确实存在收费偏高的问题。了解实际情况后,消协工作人员边向汽车修理厂负责人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边耐心做王先生的工作。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先生支付汽车修理厂各种费用1200元,汽车修理厂负责把王先生汽车的发动机恢复原样,由王先生自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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