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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费引纠纷 退款
作者:游梅 周余涛


  本报西安讯(游梅记者周余涛)近日,陕西省大荔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商城刷卡机出故障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2013年12月初,大荔县消费者张先生向工商机关申诉,称其在大荔隆发购物广场买完东西刷卡结账时,由于当时该刷卡机出现问题,刷卡票据上未出现任何显示现金支付的数据款项,该商场销售人员要求他现金支付了100多元的商品货款。而张先生的手机短信息提示,他的银行卡已经支付了商场100多元的货款。为此,张先生多次找商场索要退款,均未果。
  受理申诉后,大荔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该商场消费维权联络站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调解,该商场退还张先生多收款项,并立即对商场刷卡机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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