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存琴 本报记者 薛庆元
木质地板美观、保温、抗震,成为许多家庭地面装修的首选材料。但因木材鉴别较为专业,消费者难以分辨,时常有不良商家用普通木材冒充高档木材,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消费者协会近日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投诉,消费者获得“退一赔三”。
近万元“红檀”竟为假货
2014年4月,消费者程先生在盐城市大丰区某销售商的推荐下,花费9990元购买了一种叫做“越南红檀”的高档木地板。
完工之日,看着光滑平整、闪亮一新的“红檀”地面,程先生顿感满屋生辉,便邀请好友到自己家中聚会。
一位业内朋友查看了新铺装的木地板后,却提醒程先生,从纹理、色泽等情况看,该木地板不像檀木材料,这让程先生起了疑:难道自己被骗了?
商家称“红檀”仅指外观
程先生立即找到商家询问,商家冷漠推脱的态度更加深了程先生的疑虑。对方不仅没有出具该款木地板材质的权威证明,还指责程先生道听途说、无事生非。
无奈之下,程先生请一家专业检测机构对该款木地板的材质进行了鉴定,结果表明该款地板材质为“姜饼木”,而非“越南红檀”。
大呼上当的程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投诉到大丰区消协。
大丰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核实相关情况。但商家却以“‘越南红檀’非指材质,而指木地板外观颜色”为由拒绝赔偿。“只要颜色与‘越南红檀’材质相同或接近就没有问题。况且,产品来自生产企业和供货商,即使有问题也与我们无关,我们只负责卖货。”商家表示。
消协调解获“退一赔三”
纠纷中,消费者和商家多次发生冲突。消费者因损失较大,且证据确凿,坚决要求依法“退一赔三”;商家则因缺乏法律意识,未认识到自身责任,怀有“代人受过”的委屈情绪。
对此,大丰区消协工作人员没有选择简单生硬的工作方式,而是采取了“迂回策略”。安排工作人员分头与消费者和商家联系,避免买卖双方直接接触,发生更严重的冲突。同时,耐心向商家解释《消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行为属于欺诈,符合“退一赔三”的规定,并向商家指出,其可以在赔偿消费者后向生产者和供货商要求追偿。
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已铺设使用的地板不收回,同时一次性赔偿3万元。当事双方均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