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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收取手续费 赔偿双倍定金
作者:梁岩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梁岩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工商局受理了一起因汽车4S店收取手续费引发的消费纠纷,经过4次调解,最终促使商家赔偿消费者双倍定金。
  今年3月11日,滁州市民高先生向该市12315中心投诉,其于3月9日在该市一家汽车4S店交纳3000元定金,预订了一辆汽车,第二天提车时,被告知要交纳3000元手续费。高先生认为,交定金时,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明要收取手续费,该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滁州市工商局接到该起投诉后高度重视,邀请当地媒体介入,先后组织了4次调解。最后,经营者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共计6000元,双方解除购买合同。
  滁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主任唐凤阳指出,《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建议经销商要根据行业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及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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