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山东记者站站长
●入选理由:新《消法》实施以来,率先报道了全国首例汽车退一赔三经典案例,并帮助多位遭遇欺诈的私家车车主维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百万元。
●人物简介:他2004年进入中国消费者报山东记者站,现任中国消费者报山东记者站站长、记者,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山东省消协家用汽车投诉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2005至2013年连续8年获得山东省3·15好新闻一等奖。2004年至今,他协调处理的投诉有2300多件,解决率达97%,被消费者亲切地誉为百姓身边的维权专家。
新《消法》正式实施后,他积极学习和研究《消法》亮点条款。正是因为他对新《消法》的深刻理解,才敏感地率先报道了全国首例私家车退一赔三经典案例。该案例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消协组织依法支持消费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每天他都会接到许多来自山东及全国各地消费者的投诉咨询电话,处理投诉时最难的就是有些消费者的不理解,甚至有的消费者过度维权。即使这样,他也会耐心解释,直到消费者理解为止。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开办一所消费教育学校,帮助消费者远离欺诈陷阱,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