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人,高级教师,泸州市消委会义务监督员
●入选理由:多次代表消费者参加立法、调整价格听证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工作、购物、就医、通讯等方面,他发现侵权问题就追问到底,被媒体赞誉为“维权斗士”。
●人物简介:法律是郑家华维权的武器,敢于较真使他屡屡维权成功。15年来,郑家华以热心消费维权事业、在维权中敢于“较真”而闻名。不管在工作中,还是日常购物、就医、通讯等方方面面,也不管是在泸州、在成都,还是在其他任何地方,郑家华只要发现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就会抓住不放,直到问题解决。
他多次被聘为省、市消委会义务监督员、消费咨询专家;长期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司法廉洁监督员;多次受邀参加价格、立法听证会。他时刻不忘“消费者代表”的使命,总是利用听证会、座谈会等各种机会,积极发言,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多次受邀旁听四川省人大常务会会议,其事迹被多家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