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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投诉
同一小区物业费为何3个标准
作者: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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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物业公司的通知上有多个收费标准。
◆【被投诉对象】吉林省大安市生辉物业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同一小区多个物业收费标准

◆【投诉人】吉林省大安市富祥小区业主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住在同一个住宅小区,接受相同质量的物业服务,却遭遇不同的物业收费标准。日前,吉林省大安市富祥小区的部分业主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称他们所在的小区在收取物业费方面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近日,记者来到大安市,就富祥小区业主们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
物业费有多个标准
  富祥小区地处大安市城区比较繁华的地段,近半年来,该小区物业公司连续贴出的收费通知,掀起了风波。2017年11月12日,业主们突然发现,自家的单元门上张贴了《通知》,通知业主缴纳2018年度物业费和二次供水费,落款是管理小区的大安市生辉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辉物业公司)。
  按照常理,生辉物业公司贴《通知》收取物业费本无可厚非,但业主们仔细看过了《通知》内容后发现,不同居民楼的收费标准竟然不一致。虽然是同一个小区,享受同样的物业服务,但交费的标准却分了3种。最低的每月每平方米只收0.30元,最高的每月每平方米却要收0.80元。另外,二次供水的收费标准也不相同,有的居民楼收1元,有的居民楼收1.50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生辉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遭到部分业主的质疑。由于不满物业公司的“多标”收费,一些业主拒绝交费。生辉物业公司的收费工作开展得并不顺利。4月2日,富祥小区部分业主向《中国消费者报》吉林记者站反映情况,希望物业公司或有关部门能够给一个说法。
物业服务并无差异
  4月4日清晨,记者来到大安市富祥小区,几位正在晨练的业主谈及此事时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业主王先生说:“同样的小区,同样的服务,我们居民楼物业费收每平方米0.80元,而相邻的居民楼却只收每平方米0.30元,这不公平。”业主刘女士说:“我觉得二次供水费收得也不合理,我家交1.50元,而旁边的居民楼却只收1元。”
  为了核实业主们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对富祥小区部分居民楼进行了走访。虽然过去了几个月的时间,一些居民楼的单元门上,依然贴着生辉物业公司张贴的收费通知。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在收取物业费和二次供水费时,确实存在多个标准。在10号楼的单元门上,收费通知上写着“8号楼、10号楼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0.70元,二次供水费每年每平方米1.50元”。而该小区4号、5号居民楼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0.50元,如在规定的优惠时间内缴纳物业费,只需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30元的标准缴纳。
  4月9日上午,记者与生辉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据该公司赵经理介绍,该公司在收取富祥小区业主物业费上确实存在标准不同的情况,原因在于收费之初,物业公司为了鼓励业主踊跃交费,实行了一些优惠措施。此外,该小区有的居民楼是多层,有的居民楼是高层。多层居民楼的收费低一些,高层居民楼的收费标准高一些。记者采访时,赵经理表示,虽然同一小区实行了不同收费标准,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和质量其实并没有差异。他还称,售楼时,生辉物业公司就与业主们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书》,小区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也在大安市物价部门审批的范围之内。
如此收费有失公平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富祥小区的业主们,面对物业公司在无差异服务的情况下,推出的不同收费标准,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呢?
  4月10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部主任谢婉余表示,富祥小区业主们遇到的消费纠纷很典型。从目前的情况看,该小区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据国家相关规定,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划分为4个等级。在同一个小区,不同类型的物业(如:高层住宅、别墅、低层住宅),就会有不同的物业收费标准,根据硬件(物业的档次)、软件(物业服务的标准)不同导致物业企业付出的成本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因此,同一小区,物业服务费可以存在不同收取标准。但是,如果是相同类型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就应该一致。如果物业费标准存在差异,物业公司就应该提供不同质量的服务。就富祥小区的情况来看,业主按照不同物业收费标准交费,而享受到的服务却没有差异,对多交了物业费的业主来讲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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