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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油烟机爆炸 消费者补差价换新机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消费者何女士家的抽油烟机突然发生爆炸,无法继续使用。何女士要求厂家换货,双方产生争议。近日,经重庆市工商局北碚区分局蔡家工商所调解,纠纷得以化解。
  3月14日傍晚,何女士家玻化钢材质的抽油烟机突然发生爆炸,碎玻璃飞溅得满地都是,所幸当时厨房没人,并未造成人身伤害,但抽油烟机已无法正常使用。
  何女士认为,抽油烟机是由于质量问题发生爆炸,厂家应当赔偿其财产损失。厂家表示,由于同款抽油烟机已经停产,可以为何女士更换一台新的不锈钢材质欧式抽油烟机,但需补差价1700元。经协商,何女士补差价1300元。
  何女士认为补差价过高,随后向蔡家工商所投诉。经调解,厂家近日同意退还何女士所补差价款中的500元,作为对何女士因选择、更换新机而造成的误工、清洁等费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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