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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合同违约问题突出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今年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福建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11起,解决4962起,解决率达95.22%,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17.27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加倍赔偿的42起,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额4.67万元。
  今年第一季度,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共接到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645起,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占服务类投诉的25.93%,占投诉总量的12.38%,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3.24%。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修理服务等服务行业。消费者反映主要问题包括:办卡容易退卡难,不履行事先约定或承诺;办卡手续不规范,基本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预付卡商家擅自终止服务,且未采取善后措施。
  第一季度,福建省交通工具类消费维权问题频发,消费投诉仍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此类投诉共628起,占商品类投诉的23.05%。与2017年同期相比,交通工具类投诉增长了20.77%。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经销商存在销售欺诈行为;“三包”规定执行不到位;质量问题突出;强制消费、强制商业保险屡禁不止;售后服务良莠不齐;合同违约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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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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