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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克冷冻水产品221克是冰
广东省深圳市消委会对超市冷冻水产品开展计量监督调查活动
作者:周珏 刘维善


  本报深圳讯(周 珏 记者刘维善)标示重量为596克的冷冻水产品,其中221克是冰。根据消费者的投诉,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对该市大中型商场、超市出售的冷冻水产品开展了计量监督调查活动,发现超市冷冻水产品的计量问题确实不少。
  近期,多位消费者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反映一些超市销售的冷冻水产品短斤少两。郭先生投诉称,2009年10月15日,他在某海岸城店购买冰冻鱼翅,包装上标明净重600克。郭先生将鱼翅解冻后发现,冰的重量占了200克,鱼翅的净重量只剩下400克。另一位消费者则把自己购买的两包冷冻水产品送到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单包冷冻水产品计量最大偏差值高达37.4%,标示重量270克,实际重量仅169克;标示重量596克,实际重量仅375克。
  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深圳市消委会从1月21日起对该市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冷冻水产品计量监督调查。本次调查,深圳市消委会联合专业检测机构人员、消费者代表,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前往各大商场、超市随机购买冷冻水产品,现场封存样品,并按样品保存要求进行保管、送检。
  调查中消委会人员发现,针对消费者的投诉,部分超市已经有所改善。1月21日上午,记者随同消委会调查人员在该市南山家乐福超市发现,其冷冻水产品柜台上贴有商场提示,内容为“为保障品质新鲜,冷冻食品外有上一层冰衣,商品价格包含了这部分冰衣的重量,敬请留意”。当天下午,记者与消委会调查人员在南山吉之岛超市发现,除了有与家乐福超市一样的提示外,该超市冷冻水产品的价格标签上有含水量百分比的标注。随同调查的消费者代表告诉记者,以前他在这些超市购买冷冻水产品时,没有这些提示和标注。另外,按规定冷冻水产品应该在零下18℃的温度环境中保存,一些消费者代表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冷冻水产品在超市柜台已经部分融化。现场调查中还发现,超市自己包装销售的冷冻水产品,普遍存在不注明保质期和生产厂家的问题。
  据了解,本次监督调查,深圳市消委会将深入多家超市,抽查50个样品,送权威检测机构进行计量检测,并向社会公布结果,以规范超市销售冷冻水产品的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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