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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征聘首批20名义务监督员
作者:浙消


  本报杭州讯 为积极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工作,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启动“为消费者服务——义务监督员”活动,公开向社会征聘首批20名义务监督员。
  据了解,此次征聘的义务监督员须是年龄在18-65岁之间的居住在温州地区的市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维权活动。义务监督员聘期为一年,将在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各级消费者维权组织的维权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有意报名的市民在2月10日前通过推荐、自荐形式向市消保委提出,再经温州市消保委秘书处汇总梳理,报常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聘用。 (浙 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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