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工商局、市消协举办互联网监管培训班
本报南昌讯 7月1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施行。为了更好地学习新法规,发挥网络监管职能,不久前,江西省新余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举办互联网监管培训班,采取视频和现场授课同步进行的方式,对工商、消协人员进行了《暂行办法》学习培训。
据了解,培训班上,来自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谢沐,为参加学习的工商、消协人员详细讲解了网络消费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并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学习过程中,通过视频和文字材料的交替使用,参加培训的人员加深了对网络消费情况的了解,同时对在新形势下开展自身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当天下午的培训课上,新余市工商局还印发了《暂行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本,做到人手一份。这次专项培训学习,为工商、消协人员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履行好职能打下了更为扎实的基础。
(何俊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