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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
楼顶漏水起纠纷消协调解获赔偿
作者:宰德忠 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宰德忠 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防水工程质量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0元。
  据了解,2009年9月份,家住禹城市某小区的李某家楼顶漏水。李某与经营防水材料的贺某达成维修协议,由贺某包工包料为其维修楼顶。工程完工后,李某向贺某支付了1050元的工程款。贺某承诺工程保修期为10年。
  今年2月底,李某家的楼顶再次漏水,造成了整个单元楼断电。李某找到贺某要求重新维修并赔偿损失。贺某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予以拒绝。多次交涉无果后,李某于6月5日向禹城市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说服教育,贺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与李某达成协议,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1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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