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近日,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机场分会了解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所有商业网点自今年3月以来实行无因退货,在第一时间有效地化解消费纠纷,收到良好成效。
据介绍,为让旅客放心地在机场内消费,今年3月,长春市消协机场分会与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商贸网点的经营方签订了《无因退货公约》,约定消费者在公约单位(包含其商铺)善意购买商品之后,向公约单位要求退货的,只要符合退货条件,提供商品的公约单位均应当为消费者及时退还价款,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无故拒绝。消费者要求退货时应当提交购货发票,无购货发票的不在退货范围之内。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是保持原样,公约单位不得以格式条款免除承担无因退货的责任等。截至目前,公约单位共受理了6名消费者无因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