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消保委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
■崔海花 本报记者 尹训银
不久前,山东省平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经平度市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牌成立了平度市消费纠纷调解室,受理调解综治委分流的消费纠纷。消费纠纷调解室的成立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向基层和行业延伸,构建大调解格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将消费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度市消保委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调解消费纠纷的专业优势,采取5项措施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室建设。
——落实3个规范,高标准建设调解室。建立由平度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队伍,规范人员配备;建立独立的办公场所,规范办公设施;建立一案一卷制度,规范文书档案。目前,平度市消保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加入大调解工作队伍,调解室内相关规章制度悬挂上墙,调解文书材料严格按要求归档。
——把握3项原则,依法进行调解。按照纠纷受理平等自愿原则,纠纷调解合法合理原则及纠纷调解过程中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平度市消保委力促当事人互谅互让解决纠纷,切实体现出民间调解的基础性、群众性和民间性。
——建立3项制度,提高纠纷调解效率。建立首问责任制,对依法属于消保委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谁接待谁负责,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建立消费纠纷转办制,对于不属于消保委调解的矛盾纠纷和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报大调解工作平台登记受理转办;建立消费纠纷反馈制,对消费纠纷的反馈贯穿纠纷调解全过程,保证纠纷调解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依托综治中心,推进基层调解网络建设。通过综治委大调解工作平台,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增设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在村(居)设立消费者投诉站,方便广大城乡消费者就近投诉、解决消费纠纷。目前,平度市消保委已新建3个基层分会、10个消费者投诉站。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纠纷调解能力。平度市消保委开展定期培训,使调解人员掌握调解工作原则、调解纪律、调解方法、常用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工作人员受理、处理纠纷工作的能力,打造一支业务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高素质队伍,确保调解消费纠纷工作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