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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工商所所长访谈录
推行食品安全精细化监管
——访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临淄分局敬仲工商所所长于刚
作者: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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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照重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临淄分局敬仲工商所所长于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该所在工作实践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些做法。
  于刚介绍说,敬仲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是精细化,要求监管人员做到“三知”、“三会”,监管工作达到“三化”:“三知”,即知道辖区经营户数量、知道经营户在哪里、知道经营户干什么。“三会”即会监管、会指导、会掌控。“三化”,即“管什么”列表化、工具化、形象化。“管什么”列表化,梳理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监管主体、行为监管、质量监管对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监管的内容进行列表化细化,使监管人员能准确监管;“管什么”工具化,整理出《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指导性案例》,使工商干部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判断和处置更加明晰;“管什么”形象化,通过在各片区设立样板经营户,对照典型使食品监管条文式的规章制度更加具体形象,基层工商干部对工作内容更加清晰明了。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做好,必须因地制宜,借势借力,才能变被动为主动。”于刚告诉记者,2012年以来,在敬仲镇政府统筹组织下,各部门紧密协调配合,顺利登记食品经营主体22家,同比增长50%,将大批食品经营“黑户”纳入依法监管,有效规范了食品经营秩序。在监管方式上,由“点对点”向“点对面”转变。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点多面散易形成盲区,通过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监管单位以社区、镇整个“面”为单位,使监管力量更加集中,且可综合利用社区干部、居民、行业小组等监管资源,形成群防群控的综合立体监管模式,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全面优化。在监管重点上,由零售商向供货商转变。食品供货商是源头监管的核心,通过实行供货商备案制度和“一票通反向查验”制度,促进了食品批发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从流通环节的源头把住了进销货关口,有效地解决了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不及时、不会不愿记账、查找不方便等问题,为实施问题食品的追溯提供了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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