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浩
2013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服务保障民生、引领消费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在完善和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加强社会监督,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扩大消费教育宣传影响,进一步探讨研究新消费热点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拓展消费宣传平台,借助新媒体先后开通了官方微博与消费维权移动终端。这两大平台成为上海市消保委对外发布消费观点、消费警示,开展消费调查的重要渠道。
2013年开展的上海市消费者市场促销行为调查,得到了相关企业(行业)的回应与社会的关注;对上海儿童游乐场所消费者满意度开展专项调查,就安全隐患、行业监管与自律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对信息消费状况、保健品市场消费满意度等开展专项调查,推动了信息消费的可持续增长,促进了保健品市场的规范发展。
从消费者实际需求出发,上海市消保委对智能手机软件服务商不正当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开展调研,约谈百度、新浪和腾讯三大服务商,推动其规范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采集与使用,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对社会关注的“手机上网流量按月计费、过期作废”合理性问题,约谈电信、移动和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推动其在现有套餐之外推出“以季度为计费周期的手机上网流量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