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铁峰
2013年,浙江省消保组织以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化格局为指向,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调动社会力量,扎实推进消费教育、消费监督、消费救助“三大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政府关心、社会关注、消费者关切的问题,消费维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3年3月13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并同步推出网上国民消费教育中心。通过国民消费教育馆、消费品比较试验中心作用的发挥,实现消保工作宣传展示、消费知识教育科普、商品消费互动体验、商品质量检测试验等四大功能。
浙江省消保委改版了浙江消费维权网,强化全省联动的网上投诉处理功能,坚持及时分流、个案督导、定期通报,加强对各地投诉处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杭州市开通了消费纠纷远程调处平台,实现消保委组织、经营者、消费者三方零距离对话。宁波市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发智能投诉软件及网上投诉和解平台。温州、嘉兴等地推出“掌上3·15”平台、微信公共平台,实现消费维权与服务的信息化、便捷化。2013年,浙江省消保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5050起,处理消费者投诉546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9000万元。
2013年,浙江省消保组织还建立了消费维权义工队伍240支,义工7548名,以义工为主体开展消费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1407次,参与消费调查263次、监督检查1189次。